一、起草背景
(一)国家、省级层面已出台相关规定。2017年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2019年8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修订了《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云政办规〔2019〕7号),对我省消防安全工作的政府组织领导、行业部门管理行为、火灾防控机制建设、消防职责规定等做了比较明确的总体规定。
(二)我市消防安全责任制需规范明确。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消防安全环境日益改善。但从责任落实上看,仍然存在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清、政府和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社会火灾防控基础薄弱、单位消防管理粗放、考核问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从历史文化价值上看,昆明市历史文化悠久,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国家级文物古建筑17个,省级、市级文物古建筑142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传统村落20个,消防安全风险高,一旦发生火灾影响较大;从单位场所上看,全市共有3352家重点单位、8594栋高层建筑、57个大型商业综合体、危险化学品企业1045家(含生产企业96家,油库12个,仓储企业1家,带储存企业经营37家,代购代销899家),共有文物古建654个,县(市)区400个以及众多城中村、老旧住宅小区、“三合一”场所和各类学校、医院、养老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单位点多面广,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大;从火灾形势上看,农村地区、“多合一”场所火灾高发,特别是火灾事故教训惨痛,全市小火亡人现象时有发生,消防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二、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依据
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管理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消防救援人员及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云南省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云应急〔2019〕25号)《云南省消防条例》《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云政办规〔2019〕7号)《昆明市消防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7〕87号)等为法律、政策依据。
三、起草过程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市消防救援支队于去年年初成立了《昆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起草专班,全面启动相关工作。对全市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以及其他省、市好的经验做法开展深入调研,于2021年5月完成初稿,历经7次修改后,2021年9月完成了第一次征求意见稿,2021年11月向市政府请示对《昆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代拟稿)进行审核。2022年2月21日至3月4日通过昆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个部门5条修改意见,经2022年3月31日组织专家论证,2022年5月12日按照专家论证意见完成修订组织第二次专家论证,并第二次征求意见,共收集到1条修改意见,已予以采纳。
四、《细则》主要内容、措施和特点
《实施细则》分为总则、政府消防工作职责、部门消防安全职责、单位消防安全职责、有关组织消防安全职责、责任落实和附则,共7章27条。
(一)进一步细化了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一是从内容上,对国办、省办未规定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健全了各级政府、部门、单位、村(居)委会、个人“五位一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二是从形式上,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明确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加强消防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建立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相挂钩的制度,同时也增加了《细则》的可操作性,针对消防安全形势的变化通过签订责任书适时调整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和方向。三是从火灾事故调查上,建立了火灾延伸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明确火灾“一案三查”(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研究分析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切实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警醒一片的效果,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二)体现我市消防工作的特点。一是针对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和文物建筑、传统村落众多的实际,《细则》第18条对“四名一文一传”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作出了规定。二是昆明市电动车保有量较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日益突出,《细则》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等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出了规定,从源头管理到使用环节全方位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三是针对昆明市旅游业不断兴起,各类民宿客栈、农家乐井喷式增长实际,《细则》第9条明确了村(居)委会应发挥自治作用,指导民宿、农家乐、城中村、出租房等区域做好消防安全防护、加强消防管理等内容。
(三)加强新兴行业监管。结合我市新能源、密室逃脱监管方面的缺失,支队积极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在《细则》第13条第1项明确由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监督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落实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细则》第13条第16项明确文化旅游部门负责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工作,从而完善了两个新兴行业的监管内容。
(四)进一步完善火灾事故调查机制。为贯彻落实《火灾事故调查管理规定》,《细则》明确了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产生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的,由政府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同时明确了火灾事故调查组由消防救援、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组成,共同做好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置工作。将火灾事故调查从传统的查原因向查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延伸,拓宽火灾事故调查范畴。
《细则》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消防工作。有利于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有利于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提升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现代化进程,为新时代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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